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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发布医保监管新规 监管对象延伸至医务人员

时间:2020.07.13

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《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》。《意见》称,要完善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控机制,将监管对象由医疗机构延伸至医务人员,将监管重点从医疗费用控制转向医疗费用和医疗服务绩效双控制。这也意味着,一旦定点医疗机构出现欺诈骗保行为,不仅对医疗机构的定点协议产生的影响,还将会追责到人,对医务人员的绩效薪酬、信用评估产生影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