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15.01.04
嘉兴市近日出台《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》,提出到2020年,每百名户籍老人拥有机构床位数不少于4张,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%,民办机构床位占比力争达到70%。市本级符合有关资质条件的民办营利性养老机构,享受与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相同的运营补助政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