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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、上海等七省市入选综合医改试点省份

时间:2016.05.17


2016年5月17日,国家卫计委发文,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将上海市、浙江省、湖南省、重庆市、四川省、陕西省、宁夏回族自治区正式定为综合医改试点省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