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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电总局对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播出加强管理

时间:2016.08.30


近日,国家广电总局透露,今后各级电台电视台上的医疗、药品、食品、化妆品等广告,播放时长不得超过一分钟,且不得以电视购物短片等广告形式播出。